原文:http://www.idsf.net/anti-doping/idsf_TUE_add_info.pdf
翻译如下:
关于2010年IDSF比赛违禁药物清单的补充说明
针对已发布的2010年违禁药物清单,现作如下两点补充:
1.运动员须提交“使用声明”。
在2010年违禁药物清单中有一些药品和用药方法并没有被禁用,但需要运动员提交使用说明(详见IDSF治疗性用药章程第八条)。运动员在做兴奋剂检查时应提交一份“控制兴奋剂使用表格”,对所用药物作出声明;也可以把这些声明填到ADAMS网站上相应的部分(在网页左边栏目中点击 “new”,然后填表格)。就算没有提交使用说明也不会被看作是违反了“反兴奋剂”的行为。不过一个具有司法权力的专门反兴奋剂组织有可能会对运动员做出其它处罚,而不是按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作惩罚。
2.Beta 2激动剂(哮喘病, 详见IDSF治疗性用药章程第四条)
吸入使用的舒喘宁和沙美特罗已不被列入2010年的违禁药物清单中。这两种药物只要是通过吸食的就都被允许,不用任何程序说明书。但值得注意的是过大的剂量有可能导致在尿检中发现>1000 ng/mL,呈报为违规分析结果(AAF),会构成违反“反兴奋剂”条例。
有关方面也关注这两种药物潜在的被滥用的可能性。正常的以治疗为目的来使用的话,这两种药物如果是吸食用药,只是起到机能增进的作用,所以并不会被禁止使用。尽管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并不会介入个人的身体治疗,但反兴奋剂组织是不会放过那些滥用药物的运动员。建议所有的运动员在用药治疗病情前,先通过适当的检查(如肺功能检查)以作出明确的诊断结论。
关于使用交替式Beta 2激动剂(如特普他林和福莫特诺)后常规吸入型治疗用量与尿液阀值水平之间的关系现在还处在研究阶段,所以这些药物还属于违禁药物,如果运动员要使用这些药物,需从相关的反兴奋剂组织得到治疗性用药的许可。申请治疗性用药时应用一个完整的医疗文件,在文件中解释清楚为什么要用这个药方。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做法不是为了禁止交替式Beta 2激动剂的使用,至少在2010年是这样的,因为现在有一种这个药的取代品(舒喘宁/沙美特罗)已被许可,并且相关的实施方案也已建立。对于最近被诊断出有哮喘病的运动员来说,如无特殊情况说明,首选的治疗药方应是通过许可的Beta 2激动剂。